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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北京政策
  • 2020-08-07 0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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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大力支持海外人才回国,无论是在就业、学术还是生活方面对留学生都给予了极大便利。今天会为大家整理一下留学生落户北京的政策。
 
一、留学生北京落户
 
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19年8月15日发布的《关于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试行)》
 
 
留学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如下: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与此同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还推出了“互联网+留学生服务”平台,今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国家公派留学派出、留学回国就业报到和留学存档四项公共服务事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更多细节可直接参考教育部官网:
http://zwfw.cscse.edu.cn/cscse/jylh/391602/391605/398758/index.html
 
二、工作居住证
 
归国留学人员如需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在就业单位完成立户手续后,可直接到各区人力社保局或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请即可。
 
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具体的信息可以参考:
https://www.8610hr.cn/docs/sqsh/zjgz/gzjzz/pc_gzjzz.html
 
三、人才引进
 
2018年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加大了人才引进的力度,也明确人才引进的各项细节和流程,里面就有提及到落户相关政策,所以留学归来的同学也可以通过办理留学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北京,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人才引进: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具体信息可以参考:
https://www.8610hr.cn/docs/sqsh/zjgz/rcyj/pc_rcyj.html
 
 
四、免税车购买
 
为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规定凡在国外(境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学成后在外停留不超过2年,并自入境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提出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在其免税限量和从境外带进的外汇额度内,可用现汇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一辆。
 
 
判断标准:
1. 留学一学年以上(要求一学年以上,不少于9个月)。
 
 2. 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2年内回国定居工作。
 
 3. 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4. 有免税指标(学习期间内连续在外180天可计为一个免税指标。具体指:截取学习期间内任意时间段满足180天即可,并且这段时间内中途回国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可连续计算)。
 
 5.在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学习、进修的留学人员享受同样待遇。
更多细节可以参考:
https://www.88453392.com/home/news_view?id=364
 
五、创业资金支持
 
在2012年10月10日,北京市已出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归人才创业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鼓励和吸引海归人才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创业。
 
本办法所指的海归人才包括:
 
1.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等权威机构认定的留学人员;
 
2.在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各类人才
 
3.在海外定居一年以上且取得本科以上学位的外籍人才。
 
海创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支持海归人才到中关村创办企业;
 
(二)为海归人才企业提供减免房租优惠;
 
(三)支持海归人才企业申报高层次人才项目;
 
(四)支持合作融资机构为海归人才企业提供贷款融资;
 
(五)支持海归人才创业服务机构进行面向海归人才提供办公场地、资金、咨询培训等的公共环境建设;
 
(六)其他服务于海归人才创业的活动。
 
 
更多细节可以参考:
http://www.bjrcgz.gov.cn/sword?tid=SwordCMSService_article&articleId=8c4e3730c40b45819cd92cedb5187dfb&catalogId=3f0cee5461104679a6ba251c60ddea5f&themePath=theme1
 
六、企业开办费资助
 
早在2009年,北京市即出台了《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和《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为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来京创业提供资金和各方面的支持。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审的创业项目,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更多细节可以参考:
《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9/info1701.htm
《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9/info1697.htm
目前更新到的是北京海外学人中心2019年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由于疫情原因,今年的申请时间尚未公布。但同学们可以提前熟悉规则,两手准备。
 
 
申报人员:申报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并于近期回国,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进修或做访问学者;
3、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4、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创办的企业符合本市产业规划,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和重点扶持的行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申报人本人或其留学人员创业团队出资的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4、申报人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更多细节可以参考:https://www.8610hr.cn/docs/sbxg/lcsb/20190409/pc_1115504238877736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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